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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二十三章 我答应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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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二十三章我答应你
对于越来越全球化的现代社会,沟通是首要问题尤其是在外交上,尤其是在外交法律上,一个单词的差异,就可能带来巨大的后果。
哈佛大学前法学院院长罗斯科·庞德曾经对学生们说过“对法律的初学者,我头一条建议,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,并且请教它。”
一本合格,前面词典的意义非凡。
但是在九十年代初期,龙国使用的大部分法律词典还是来源于东瀛的翻译《英美法词典》。
1993年,29岁的薛波还在政法大学读研究生,风华正茂,踌躇满志。
然而他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并不那么顺利,阅读外文书时,书店、图书馆都找不到好用的法律英语工具书,勉强用一本,由于都只是简单的对译词形式,而没有其法律涵义的详释,总是觉得词不达意,不得要领。
甚至于,有时还会遇到一些现在看来很是荒谬的错译。一个极端的例子是“Asylum”,这个意为政治庇护权的世界通用的法律术语,龙国1954年宪法中将其错译成居留权,一错30年,途经1975年、78年、82年三次修宪未有察觉,直到1985年修宪时才终得以纠正。
年轻的薛波意识到了缺失基本法律英语工具书暗含着的风险,用基本词汇、基本概念为基筑造起来的制度大厦,会不会终有一天因地基里隐藏着的无数蚁穴而轰然倒塌?
“失之毫厘,谬之千里”
于是在校的薛波找到但是的司法湫隘编辑部的主任,提出了自己的建议,希望重新整合和编写一部完整准确的华夏法律词典,最好有多国翻译解释,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问题,语言和文化语境的翻译,还有华夏现代法律起步较晚,很多专业用词都要重新整理。
为此薛波被派去协助编写龙国第一部大型汉英法律词典,历时两年这部《汉英法律词典》出版,这本是完全将国外法律翻译成汉语,薛波利用逆向思维,将‘汉英’倒过来变成‘英汉’,‘汉英’将龙国的法律术语放到西方的语境下进行编写,术语单向翻译。
而薛波想要做一个逆向翻译,这样两种解释和翻译能够确保更多的主动权,所以‘英汉’这个概念就是以西方的法律术语为基础,翻译到龙国法律语境下。
撇开对英语系国家的法律完全陌生不说,所搜集的英文材料反映的内容也是千差万别,同样是英语文献,却有来自美帝的、英吉利本土的、马来西亚的、印度的、甚至非洲国家的,致使同一个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下表达的意思全然不同,换一个语境又总会看到其他语境下看不到的词汇。
这个工程量巨大,因为九十年初期国内对于西方英美法尚还知之甚少,薛波自然也难以知晓“大陆法系”和“英美法系”的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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