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二千四百四十八章
第(2/3)页
有欧美企业都这么做。很多时候,我们听到的是那些大公司,或者是一些在媒体上曝光比较多的案例。这些信息,很容易让我们产生一种“欧美企业都很慷慨”的错觉。但实际上,很多小企业,或者非营利组织,他们的经济实力有限,根本没法支付高额遣散费。他们可能就按照最基本的法律规定来操作,甚至有时候,也只能是“各凭本事”了。
总听说美国职场自由、开放,机会遍地。但硬币的另一面,是一种叫做“随意雇佣”(At-Will Employment)的原则。这个词,听起来平平无奇,甚至有点“随意”的轻松感。可它,恰恰是那把悬在许多美国打工人头上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。什么意思呢?简单粗暴地说,在绝大多数州,只要公司愿意,他们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,就让你收拾东西走人。反过来,你也可以随时甩手不干,不用赔一分钱。听起来很公平?一种双向的自由?
别天真了。
想象一下这个场景:你勤勤恳恳干了好几年,某天早上,上司突然把你叫进办公室,通知你今天是最后一天。你懵了,问为什么。对方可能只是耸耸肩,给你一个礼貌而冰冷的微笑:“这是公司的决定。”没有警告,没有书面解释,更没有我们通常理解的“严重违纪”作为前提。
法律保护?有,但门槛高得吓人。公司不能因为你的种族、性别、年龄(40岁以上)、宗教信仰、国籍或者残疾而解雇你。也不能因为你举报公司违法( whistleblower),或者因为你要休法定的家庭医疗假而开除你。听上去很难对不对?但关键在于——举证责任在你。你需要证明公司开除你,是出于上述这些歧视性或报复性的非法原因。而公司只需要保持沉默,或者说一句“业务调整”、“表现不佳”,就能轻松过关。证明“歧视”意图有多难?就像在黑暗中捕捉一缕特定的风。所以,那种“看你不顺眼”就被开掉的故事,在美国职场绝非天方夜谭。所谓的“自由”,很多时候,是资方掌握了绝对主动权的自由。
赔偿金?那可能是个美丽的误会。
在中国,我们熟悉“N 1”甚至更多。但在美国“随意雇佣”的大框架下,没有法定的遣散费。是的,一分钱都不用给,完全合法。
除非你属于以下几种幸运儿:你所在的公司有明确的遣散费政策(通常是规模较大的科技或金融公司)。
你手握一份白纸黑字的雇佣合同,里面写明了被解雇时的补偿条款(这在美国并不普遍,高管除外)。
你作为集体诉讼的一员,和公司达成了和解。
公司为了让你尽快安静地离开,避免潜在法律风险,愿意付一笔“封口费”,但需要你签署一份放弃所有诉讼权利的协议。
对于大多数普通职员来说,被解雇时能拿到手的,可能只是最后那点未付的工资,以及用COBRA法案继续购买天价医疗保险的权利(费用完全自理)。那种指望靠裁员赔偿“休息一阵”的想法,在美国普通打工人身上,有点奢侈。
这种生态,塑造了美国职场独特的文化和生存法则。
人人自危,但又必须表现得无比积极。因为你不知道哪片云彩会下雨,更不知道老板今天的心情是不是你的“表现评估”。办公室政治变得更加微妙和重要,建立“盟友”关系,不断向上管理,让自己变得“可见”且“不可或缺”,成了必备技能。
忠诚度是个廉价词。既然公司可以随时抛弃你,那么员工对公司的忠诚自然也大打折扣。频繁跳槽,追逐更高的薪水和职位,不仅仅是职业发展,更是一种自我保护。大家的共识往往是:别把公司当成家,它只是一个你暂时用劳动换取报酬的平台。
文档文化盛行。一切都要留下记录。你的业绩、你受到的表扬、你完成的项目、甚至和同事、上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xddxs.net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